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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2005金色校园普通话诗文朗诵大赛”的通知

 

学校各院系:
      根据广东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《关于开展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的指示精神,我校决定举办"2005金色校园普通话诗文朗诵大赛"。
      现将朗诵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大赛时间:10月下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      二、大赛地点:另行通知
      三、大赛形式
      初选:由普通话测试专家提供一篇(首)短文或诗歌,对所有报名参赛者的普通话语音、语调、语速等进行初步筛选,选出40名参赛者进入复赛;
      复赛:由参加复赛者自备一篇(首)短文或诗歌,在规定时间由评委对其朗诵技巧、表演才能、所选作品的情感内容等进行评分,选出18名参赛者进入决赛;
      决赛:由参赛者自备短文或诗歌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乐朗诵。评委从朗诵技能、舞台表现和作品思想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,决出优胜者名次并奖励。所有参赛者在决赛前须参加主办方组织的赛前训练和指导,以确保大赛水平。
      四、参赛要求
      1、人数:各学院选派2-3名同学参加比赛;欢迎学生个人报名参赛。
      2、内容:要求健康、积极、乐观。今年全国"推普周"活动宣传主题为:"实现顺畅交流,构建和谐社会"。
      3、朗诵时间:5分钟/人。
      五、奖项: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6名,纪念奖若干名。比赛将特邀有关专家、教师担任评委,并为优胜者颁发奖品和证书。
      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      各学院务必将参赛者名单、参赛者联系电话与参赛题目(电子版)于10月10日下午3:30前提交报名处(师范学院办公楼,五楼509,陈玉明老师,电话26534347)。
      希望各学院认真落实,积极参与,按时报名参赛。

深圳大学语委会
深圳大学教务处
深圳大学普通话测试中心
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中文系
2005年9月28日

(本文阅读: 人次) szjxm 于 2005-09-28 09:31:07 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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