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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3月18日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》和省教育厅、省语委《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语【2003】8号)以及《关于在我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施意见》(深大【2004】112号)等文件精神,决定于3月18日进行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考试时务必带好报名表,表上内容一律用楷书填写,上贴
两张一寸红底
彩照。
二、测试地点:
师范学院教学楼402
。
三、测试结束一个星期后,请登录
http://putonghua.szu.edu.cn
查询成绩。
06-3-18.xls
深圳大学教务处
深圳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
2006.3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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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zjxm 于 2006-03-06 10:36:52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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