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9月12日至11月7日在本中心测试普通话水平等级的考生,见通知后请按规定的时间来本中心领取证书(待审者除外)。相关信息如下:
一、领取时间:11月24日——12月4日(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:上午8:30-11:30 下午14:30-17:00)。证书保管期为半年,逾期不领,我中心将作销毁处理。
二、领取地点:师范学院B座办公楼710
三、领取时,携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(原件或复印件均可),并主动说明考试日期和所在组别,以便工作人员迅速查找证书。代领者请出示考生的身份证件。
深圳大学普通话测试站
2009年11月2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