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请2011年6月25日,9月17日,9月24日在本中心测试普通话水平等级的考生及2011年上半年一级复审及证书补办的考生,见通知后速来本中心领取证书。
相关信息如下:
一、领取时间:2011年11月5日(周六)8:30-13:00
证书保管期为半年,逾期不领,我中心将作销毁处理。
二、领取地点:师范学院B座办公楼710
三、个人报名的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校园卡,并说明考试日期和所在组别,以便工作人员迅速查找证书。代领者请出示考生的身份证件。
深圳大学普通话测试站
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