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请2011年1月8日,3月12日,3月19日,3月26日,4月9日,4月16日,4月23日在本中心测试普通话水平等级的考生,见通知后请速来本中心领取证书(待审者除外),相关信息如下:
一、领取时间:2011年5月21日(周六)8:30-14:30
证书保管期为半年,逾期不领,我中心将作销毁处理。
二、领取地 点:师范学院B座办公楼710
三、领取时,班级集体报名的考生由班长统一来领取。个人报名的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,并说明考试日期和所在组别,以便工作人员迅速查找证书。代领者请出示考生的身份证件。
深圳大学普通话测试站
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|